本所成立于1994年12月14日,现有执业律师40人、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3人、行政工作人员2人,是娄底市执业人员最多、业务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。2003年12月26日,获评为湖南省 “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”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湖南宇能律师事务所
电话号码:0738-8311158
手机号码:15073806888
执业证号:31430000770081636U
执业律所:湖南宇能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湘中大道皇城御园二期1栋五楼(新市政府旁)
第一天庭审情况:
2006年4月10日上午8时30分,被告人达97人之多的湖南新化“6.30”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系列案(即刘俊勇等人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)在湖南省娄底市星星影剧院开庭。本案由湖南省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,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。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树清、检察员刘辉、肖伟钦、张琳菁、代理检察员孙雄辉出庭支持公诉;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曾文彬担任本案审判长,与审判员曾兆德、罗立晖组成合议庭。湖南宇能律师事务所指派刘中杰、刘锋、杜海洲、贺春林、吴宝红、胡卫军、顾联辰、贺东杰、阳旭东、胡智林、刘雄克、罗光宇、邓见生、梁英纳、谢启家、谢青锋、杨教文、康纪田等十八位律师出庭为该案中十七位被告人进行辩护。
在上午的庭审中,法庭首先查明被告人基本情况、向当事人告知诉讼权利,然后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。下午,公诉人继续宣读起诉书(含补充的起诉书);在公诉人宣读完全部起诉书后,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历平、陈历德、周松辉等人宣读附带民事起诉状。
庭审现场图片一(图片来源:ChinaFotoPress)
庭审现场图片二(图片来源:ChinaFotoPress)
庭审现场图片三、第一被告人刘俊勇(图片来源:ChinaFotoPress)
第二天庭审情况:
2006年4月11日上午,本案审理进入法庭调查发问阶段。公诉人、辩护人、审判人员依次向本案第一被告人刘俊勇、第二被告人廖建伟、第三被告人刘永华发问。下午,公诉人、辩护人、审判人员依次向本案第四至第十六被告人陈彬彬、赵国海、廖辉平、陈历友、廖辉新、杨武斌、王伟、陈助辉、陈国彬、戴哲斌、杨煜胜、廖碧华、杨海发问。
第三天庭审情况:
2006年4月12日,本案继续进行法庭调查发问。上午,公诉人、辩护人、审判人员依次向第十七位至第三十八位被告人廖辉君、廖小珊、杨宗祥、刘海、伍路、陆伟雄、王二辉、陈伟、王君、刘金、刘一均、刘洪书、王春新、陈益林、伍青阳、周保田、伍先辉、何湘甫、邹定华、伍保兵、胡兵、刘庆辉发问。下午,公诉人、辩护人、审判人员依次向第三十九位至第七十五位被告人伍志南、王涛、杨文斌、伍千里、曾俊勇、刘栋良、杨军、伍仙安、陈璞、王志群、伍芬友、陈练斌、王琴、刘卓飞、杨志洪、刘石勇、刘道本、谢鹏、黄家文、陈铁红、伍飞、五智忠、陈历晨、陈历光、廖武华、陆月恒、唐明忠、田瑛、唐意忠、刘志威、刘彦求、伍让春、王在清、王新辉、罗国芳、肖汉忠进行发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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